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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推动文化“两个融合”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发布日期:2025/05/22
阅读量:20
来源:清华大学文化创意评论

摘要:新质生产力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改革方向,但现有相关讨论存在明显的技术论倾向。新质生产力虽发端于数字经济时代,但还具有技术之外的诸多内涵。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先进动力,其亦可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支撑,且主要通过介入“文化和科技融合”与“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发展过程来实现。新质生产力推动“两个融合”的理论逻辑包括三个方面:理论前提是“两个融合”指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内在表征是文化生产力及其新质化呈现;作用机制是新质生产力激活并释放“两个融合”的动能。新质生产力推动“两个融合”的实践路径则包括三个方面:培养融合型人才,打通认知与沟通上的障碍;应用融合型生产资料,弥合领域间的技术鸿沟;发展融合型生产思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

张铮,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文化创意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慧敏,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

一、引 言

新质生产力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提出的重要概念。在随后的系列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谈到新质生产力。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将新质生产力概括为:“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与当前时代发展相契合的先进动力。加快发展各个产业领域的新质生产力是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

“两个融合”源于习近平总书记于2024年3月在湖南考察时的讲话:“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形成更多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把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转化为旅游业的持久魅力。”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指引下,同年8月,湖南省政协出台了《关于开展助力进一步增强湖南文化软实力“六个行动”的实施方案(2024—2027年)》,指出要“以开展‘六个行动’为抓手,推动形成湖南省政协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生动实践,切实答好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两个融合’命题”。自此,“两个融合”概念逐渐成形,并作为一个正式用语反复出现于湖南的官方媒体报道中。为避免概念冗余,本文循沿这一表述,以“两个融合”指代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和旅游融合。

从“两个融合”的具体内涵来看,可以发现其以文化产业为核心,希冀借助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力量,深度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因此,要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显然离不开新质生产力的产业赋能。那么,新质生产力如何推动“两个融合”的深度演进?其发生的内在机制如何呈现?实践路径如何?上述问题的回答,对于深刻理解新质生产力如何作用于“两个融合”、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当前理论界对新质生产力与“两个融合”相关论述极少,且已有论述主要集中于文旅新质生产力上,如亓冉等指出新质生产力“以拓展文化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为基础,推动传统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叶紫青等则进一步指出新质生产力促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表现为以新技术加速文化旅游业的生产方式变革、以新型要素重构文化旅游业的生产关系、以结构创新提高文化旅游业的经济发展质量。目前关于新质生产力赋能文化产业的研究较为零散,对新质生产力在文化产业中发挥作用的整体性分析仍较为欠缺。有鉴于此,本文拟以“两个融合”为中介,对此展开探讨。

二、概念再析:新质生产力是创新驱动的先进发展动力

我们要理解新质生产力与“两个融合”之间的内在关系,首先需要理解何为“新质生产力”。自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新质生产力系列论述以来,学界围绕新质生产力展开了多维探讨,相关成果主要集中在新质生产力内涵的学理剖析以及新质生产力的产业应用路径两方面。对于前者,多数学者围绕新质生产力的生成逻辑、主要特征、价值意蕴与培育路径展开概念溯源与理论思辨;对于后者,学者们多关注新质生产力应用的实践向度,探讨其在农业、物流业等产业发展以及国家粮食安全、共同富裕、乡村建设等社会议题上的赋能路径。毋庸置疑,这些研究成果极大地丰富了新质生产力理论体系,但同时也因“新质生产力”研究处于起步阶段,故研究中存在较为明显的视角窄化问题。具体而言,由于新质生产力提出之初便带有明显的高科技基因,使其自发与新技术“锁定”,进而导致目前新质生产力讨论中存在严重的唯技术论倾向。这一视角偏颇,也进一步造成了当前新质生产力的产业应用研究集中于工农业领域的结果。

事实上,作为一种先进生产力质态、促进社会发展的新质生产力理应包括更多的内涵。祁述裕指出,新质生产力“本质上是科技与文化‘双轮驱动’下的生产力”;李建军也认为,新质生产力的根本动力是科技创新,但在人文经济背景下,“我们在讨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需要高扬人文精神和道德价值,让新质生产力真正有益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现”。换句话说,要深刻理解新质生产力的时代指向,需要突破唯技术论视角的束缚,着眼新质生产力与社会发展的复杂互动关系。对此,笔者试图重新回到“新质生产力”概念本身,追溯新质生产力的前身与当前面向,实现对新质生产力的全面理解。

具体而言,从纵向的时间维度来看,新质生产力是生产力在当前时代背景下的新质化表现形态,其前身最早可溯及生产力理论。生产力是古典经济学中的一个经典概念,但其理论化发展则始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研究。受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启发,马克思、恩格斯立足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在对李斯特、斯密等人的生产力思想扬弃的基础上,在1846年出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正式给予“生产力”以科学性阐释,即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和生产资料的有机结合,继而形成的具有改造自然的一种能力。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的因素(劳动力)和物的因素(生产资料)构成了劳动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因素。由此,他们按照生产力的要素组成,进一步将生产力分为主体生产力与客体生产力两种类型。前者包括人及其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后者则包括人所应用于劳动过程中的一切物质的东西,如机器、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等。随着时代不断向前发展,生产力的要素组成也逐渐生发出新的内涵,尤其是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技术化突破对劳动生产率提升的作用效果日益突出,科学技术对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不容忽视。马克思在考察这一事实后,将科学技术纳入生产力要素范畴,并提出“科学是一般社会生产力”的论断。毋庸置疑,科学技术是重要的生产力要素,但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也可以看出,科学技术并不足以支撑生产力的庞大要素系统。除了主体生产力、客体生产力的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中还提到了“具体生产力”“自然生产力”“社会生产力”“资本生产力”“劳动生产力”“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联合生产力”和“个人生产力”等多种生产力类型,而这些生产力的构成结构中,都存在除科学技术之外的核心要素,推动着社会向前发展。

从横向的空间维度来看,当前新质生产力的出场得益于技术创新驱动的生产要素技术化变革,使生产力呈现出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绿色化、协同化、共享化等鲜明特征,符合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实践需求。但新质生产力并非新技术或高科技的代名词。

一方面,新质生产力虽由技术革命性突破而催生,但其形成的根本路径在于以创新为驱动实现生产要素的重组与跃升。新技术仅是促成生产力“新质化”的因素之一,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对劳动资料的创新性使用、对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对现代文明的创新性发展”等。例如,近期在文旅融合领域兴起的“跟着影视去旅行”热潮,通过联动线上荧幕与线下景观,为文旅融合带来新的生机。数据显示,2024年国庆假期,电视剧《我的阿勒泰》取景地——新疆阿勒泰地区接待游客182.73万人次,同比增长13.29%;在《繁花》取景地原址打造的上海影视乐园自2024年7月底正式开放以来,接待游客逾13万人次,带动园区日均营业额同比增长120%以上。这类依托发展思路创新而实现的产业实践,正彰显了新质生产力的“非技术”表征。

另一方面,在培育与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新技术对产业的提质升级效用巨大,但并非所有产业均能借力新技术实现生产力的“新质化”。这既有技术转化上的创新链与产业链“两张皮”的衔接问题,也为产业自身技术依赖度低等特性所限。后者尤其要引起关注,其指涉的是对数字化迷思的破除,即数字化能将现代化推向新的顶点,但也导致“数字利维坦”的兴起。如若万物皆被数字化,数字化的工具理性也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新一轮阻力。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新质生产力的论述中就“新质”与传统产业的关系问题反复作出强调。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也能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可见,结合产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布局产业内的新质生产要素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尤为重要。

综合时空维度下对新质生产力的再理解的结果来看,新质生产力显然不能与科学技术画等号。新质生产力以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为核心目标,但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是多元的,既包括技术创新,同时还应包括文化创新、理念创新、管理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内容。因此,新质生产力并不等同于数字技术,而是由创新驱动的先进发展动力。而要充分释放新质生产力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效能,首先要破除数字化迷思,构建新质生产力应用于不同领域的丰富理论内涵与实践表征。这要求我们从新质生产力相较于旧质生产力所具有的新形态与新特征出发,观照并理解新质生产力的“新质”。

三、新质生产力推动“两个融合”的理论逻辑

新质生产力作为国家层面上的战略部署,落实到具体的产业发展上需结合产业实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而不能只是将有关论述简单套用。因此,要理解新质生产力推动“两个融合”的理论逻辑,关键在于回答新质生产力与“两个融合”如何耦合的问题,即“两个融合”与新质生产力之间存在何种联系?新质生产力能否以及如何成为“两个融合”的推动力?

(一)理论前提:“两个融合”指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和旅游融合由来已久,早在2000年前后出台的相关政策文本中便有所体现,是重要的产业融合趋势。发展至今,社会各界对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和旅游融合的认知基本达成共识,前者即指“以文化内涵为核心,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展示和创新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及提升文化体验,使文化产品赋予更强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吸引力,从而创造更大价值的过程”;后者则指通过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和商品化,将静态的物质资本转化为可为人们所感受和体验的文化资本,实现“文化产业的旅游化”和“旅游产业的文化化”。在当前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再谈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和旅游融合,结合其重要论述,不难发现其中深意,即以融合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科技化、绿色化锚定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至今,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而“文化产业的有效供给直接关乎人民的美好生活享受”,因此,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任务。从高质量发展内涵理解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维度,其具体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面向需求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产业发展符合新发展理念,由此驱动人民消费需求高质量满足与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同步实现。

然而,从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来看,供需不匹配、产业发展触顶、绿色悖论等问题正制约着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文化产品与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居民文化消费疲软成为常态。贺京同等关于中国居民消费长期增长疲软的研究结果显示,供给结构无法随快速升级的需求结构及时调整导致有效供给不足是消费疲软的主要成因,而非居民消费意愿下降。文化产业作为更新换代极为快速的产业形态,在这一方面表现尤为明显,即文化市场“短缺”与“过剩”低水平并存,能够让广大百姓为之动容或比较满意的文化产品还很少,充分暴露出我国文化产品有效供给率低下的现实。文化产品作为人民精神消费的主阵地,其当前供给现状显然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要求相悖。另一方面,当前文化产业增长态势有所放缓,部分领域如影视业、出版业、动漫业、文化制造业等“天花板”现象已经显现端倪,产业进一步发展亟需创新原动力的注入。此外,就绿色化发展而言,文化产业长期被认为是高附加值、低能耗和低污染的绿色产业,但在当前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跌入“高碳陷阱”的现象却是屡见不鲜。张铮等立足“双碳”视角,将文化产业“高碳陷阱”归结为“文化攀比”“文化模仿”“文化浪费”三方面,揭示了低质型、隐蔽型、粗放型之下的长期被忽视的文化产业高碳现象。

“两个融合”的提出,就是希望以融合为着力点,突破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桎梏。一方面,借助“文化+科技”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实践证明,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发展之间是一种强正相关的关系。”“依托高科技产业的技术手段或产出结果,以拓宽传统文化产业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手段,提升文化产业的服务水平,催生新的文化产品甚至新的文化业态”,既是解决当前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效率低下问题的关键,又可重塑文化产业发展的“天花板”,为产业发展的创意落地提供技术支撑。除此之外,数字技术的介入还能为产业发展提供绿色路径。另一方面,借助“文化+旅游”实现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协同统一,既丰富、优化了文化产业的产品供给体系,推动了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亦促进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在文化产业中的呈现。同时,文化产业旅游化发展亦可成为规避数字化技术可能带来的新一轮高碳现象的有力补充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文化产业作为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理应成为新质生产力的生长点,由此构建了新质生产力与“两个融合”之间的联系,即新质生产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两个融合”指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因此新质生产力推动“两个融合”正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内在表征:文化生产力及其新质化呈现

“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发展文化生产力。”文化生产力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同时也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中,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精神生产的概念视角,也对其进行了相关探讨。具体而言,在人类从事生产活动早期,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相互交织,精神生产结果集中表现为劳动主体意志;而“随着分工的产生和发展,导致了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分离”,“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由此,精神生产的概念范畴进一步扩大,并逐渐演化为精神文化的物化过程。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视角理解文化生产,其主要指文化生产者利用文化资源创造文化产品的过程。作为一个兼具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过程,文化生产既需依托物质形式进行文化物化的呈现,同时也十分依赖文化生产者的文化素养所能实现的创作高度,并“受到他(艺术家)以前的艺术所达到的技术成就——条件的制约”。这与一般社会生产依赖于人的体力劳动不同,由此赋予了文化生产在社会生产中的独特地位,也使其所需的生产动力——文化生产力与其他生产力存在一定的区别。

从生产力的构成要素来观照文化生产力的结构,文化生产力的组成要素同样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两个方面。田丰在研究中对此进一步细分为主体性要素、客体性要素与中介性要素三个部分,基本呈现了文化生产力的要素构成。其中,主体性要素主要指文化生产者及其所拥有的知识、艺术、意志、情感等素养。客体性要素指文化资源。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文化资源并非狭义的有形或无形文化遗产,而是“人们从事文化生产或文化活动所利用的各种资源总和”。中介性要素则指主体的思维方式,“中介着文化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客体对主体的作用”。相较于物质生产结果所具有的同一性,文化生产结果则因文化生产者的文化素养与创作能力上的差异呈现出不同的文化艺术风格与审美特征,与此同时,文化生产所具有的符号生产本质,在不同的编解码范式下,又将产生“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再生产结果,由此形成了文化生产的特殊性。

“文化的生产虽然有着与人类社会同样悠久的历史,但文化生产力的形成、发展则总是与不同的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在当前历史发展阶段下,新质生产力作为创造和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物质基础,极大地驱动了文化生产力的要素优化与重组,在使其呈现“新质”形态特征的同时,还赋予其符合中国式现代化演进需求的生产韧性。具体而言,在主体性要素上,文化生产者“从单一、专职的脑力劳动群体演化为集专职、兼职、智能机器等形式于一体的混合文化劳动主体”,产消共创、人机共创的新型主体关系提升了文化生产效率。在客体性要素上,文化资源从过去的实体形态演变为数字化身,数字化文化成为文化生产的核心要素。在中介性要素上,大数据时代下经济形态由创意者经济转变为认同者经济,以消费者为导向的生产思路左右着新一轮的文化生产变革。

文化生产力的“新质化”,由内而外地“重塑文化产业的技术链、产业链和价值链”,进而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形成颠覆式影响。纵观文化产业发展历史,不难发现技术在文化生产与文化产业化当中的重要作用。正如宗祖盼所言:“当文化生产与技术进步呈现出‘强依赖’关系的时候,也正是文化产业开始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而在数字技术发展如火如荼的当下,数字技术向文化产业及其生产要素的全方位渗透,正驱动着文化生产力的“新质化”演进。

(三)作用机制:新质生产力激活并释放“两个融合”的动能

如前所述,新质态的文化生产力推动“两个融合”,其根本目标在于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两个融合”是驱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需要借助新质态的文化生产力充分激活并释放“两个融合”的动能。

  融合不同于外力作用下的强制整合,是借助于二者在微观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前提条件,实现二者的协调一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迸发出“1+1>2”的效果,支撑产业发展。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和旅游融合虽各有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但目前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并呈现出单向线性融合形态。具体而言,在文化和科技融合上,一方面,科技作为一种手段,被应用于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革新文化生产、消费、分配等产业环节,丰富文化业态组成。但由于文化和科技两个领域之间的“围墙”并未完全被打破,二者之间仍存在明显的沟通与合作障碍,如语言体系和认知体系的障碍,直接影响了科技创新对文化产业的支撑能级,表现为文化产业对前沿科技成果的应用仍处于较为浅显的阶段,即科技改变了文化产业的形式,但对于更核心的文化灵韵的重塑却少有成就;科技促进了文化的现代化表达,但对于文化意义的传递与表达,科技的作用程度则力有未逮。而后者往往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初衷。在科技认知上,也局限于信息技术,忽略信息技术之外的材料技术等技术类型。另一方面,文化对科技的反哺作用仍微乎其微。历史证明,科技的发展能推动社会的进步,但单向度的发展将产生一系列的伦理问题,这在数智时代表现得尤为明显。《易经》名言“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深刻揭示了文化所具有的价值引领与行为规范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文化科技伦理挑战愈演愈烈的当下,以文化反哺、引领科技发展,对文化和科技融合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一方面,文化底色将中和科技讲求效率与实用的固有特征,形成“以人为本”的科技发展方向和应用场景,确保科技向善;另一方面,良好的文化氛围又能潜移默化影响人的行为观念,涵育创新意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同时也可解决科技进步所带来的抄袭、盗版等知识产权保护等伦理问题。但由于文化所能产生的影响的外显性远低于科技,文化在科技发展上的重要作用一直处于被忽视的状态,这也间接造成文化和科技融合停留在“术”的操作层面。

在文化和旅游融合上,文化作为一种符号资源,则被广泛应用于旅游产业附加值提升上,文旅空间成为旅游产业重要的消费景观。但在实践中,不少文旅融合项目因文化创新与创意的匮乏以及技术应用能力的不足而流于表面化,从而制约了“以文赋旅”的实践效能。与此同时,由于旅游产业长期被视为经济事业,满足游客需求以实现利益增收便具有第一性的重要意义。受这一观念影响,文旅融合中文化常常无奈让位于旅游,从而使文旅融合呈现出经济主导的单向融合形态,沦为“有形无神”的空壳。这当中表现尤为突出的是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为发展旅游观光项目,传统村落的民俗和仪式等文化元素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当嵌入村落社会系统中的民俗和仪式被生硬地剥离出来,成为仅仅满足外来游客观光(猎奇)需求的‘表演’时,民俗和仪式也就不断丧失其内在精神,越来越与当地人的生活疏离。”在这个过程中,旅游虽短暂地得到了发展,但文化根脉被破坏却将带来不可持续之隐患,最终呈现与“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相背离的融合图景,违背了文旅融合之“道”。2024年全国旅游发展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旅游业从小到大、由弱渐强,日益成为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这进一步廓清了文旅融合的发展方向。以文塑旅的“旅”,不仅是经济事业,还应为人民谋幸福,突出了“旅”向“文”融合的时代价值。

“两个融合”的核心任务在于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和旅游融合尚不充分,直接导致了融合成果的低端化,表现为文化产品同质化、单一化,内容创新创意不足,难以满足当前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而在这一过程中所造成的发展不可持续等系列问题,又助长了“高碳陷阱”的出现,不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笔者认为,新质生产力推动“两个融合”,化单向度赋能为立体化融合理应是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换句话说,要借助新质态的文化生产力更新过去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和旅游融合的逻辑思路与观念,推进“两个融合”由生硬融合走向有机融合。通过打造科技升级文化、文化引领科技,文化赋能旅游、旅游传承文化的良性循环体系,实现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的共生共荣,进而深刻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新质生产力推动“两个融合”的实践路径

从生产力的作用范围和影响程度来看,新质生产力有通用型和专用型之分,前者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后者则是为发展所需专门创造的新质生产力。就推动“两个融合”而言,不仅要加快新质生产力的成果应用,更重要的是发展专用型新质生产力,以实现其针对性发展。“两个融合”作为文化产业领域的融合生产,其所需的专用型新质生产力即融合型的文化生产力。如前所述,文化生产力由主体性要素、客体性要素、中介性要素组成。在这一基础上理解融合型文化生产力,其将由融合型人才、融合型生产资料、融合型生产思路共同形构。这进一步锚定了加快培育融合型文化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并廓清了新质生产力推动“两个融合”的实践路向。

(一)培养融合型人才,打通认知与沟通上的障碍

文化产业是由精神物化过程形塑的内容产业,其对生产者自身素养的依赖程度远高于一般社会生产。因此,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最核心的资源,决定了文化资源向文化生产力转变的程度。文化产业人才一般具有文化素养高、创新能力强、自我实现愿望强烈的特点。而“两个融合”的时代背景则对文化产业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期待。文化人才能否借助科技与旅游的实践载体,实现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正成为“两个融合”的核心关切。这既要求融合型人才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同时还需要掌握科技与旅游发展的规律,从而对融合型文化生产形成支撑。具体而言,在文化和科技融合中,融合型人才需要构建文化和科技的供需衔接点,立足文化生产需求的角度研发技术,依托人文关怀视角规范技术应用;在文化和旅游融合中,融合型人才则需要平衡文化和旅游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文化研判中把握旅游吸引力,在旅游发展中坚守文化传承初衷。此即所谓“融合型人才”在“两个融合”中应当扮演的重要角色。

随着“两个融合”纵深发展,我国融合型人才缺口仍呈现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在2021年中国文化旅游人才暨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峰会上发布的《2021大峨眉旅游人才发展白皮书》便特别指出“文旅融合发展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且文旅融合的新业态如夜游经济、旅游演艺等方向的专业人才更是供不应求。在文化和科技领域也是如此,二者之间突出的技术壁垒,大幅加重了人才“术业有专攻”的倾向。因此,要深化“两个融合”,需要重视融合型人才的培养。

一方面,构建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之间沟通的桥梁,加强从业者的跨领域理解与合作能力,减少信息差。如举办跨界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推进“两个融合”的新平台与新模式等,加速双方的融合进程。另一方面,深化产教融合,在教育体系上探索交叉学科人才培养范式,在产业体系上则设立相应的岗位职位,如文化工程师等,强化人才的融合视野、理论认知与实践能力。此外,在人才培养上,还需要重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社会力量的协同,搭建“政府—企业—社会”的人才培养共生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连续性、长期性。

(二)应用融合型生产资料,弥合领域间的技术鸿沟

生产资料是劳动者进行生产时所需要使用的资源或工具。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文化生产资料亦不断革新。从早期机械复制技术发展带来的文化工业化,到当前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的文化数字化,文化生产资料的表现形态更加丰富多元。例如,以三星堆博物馆文物为母本打造的“文物之灵”网络游戏与“古蜀萌娃”表情包;以实景舞台演出为参考打造的沉浸式戏曲《黛玉葬花》、沉浸式数字光影演艺《寻迹洛神赋》等。融合型生产资料是数字化时代的新型文化生产资料,但其并不简单表现为数字化的文化形态。

就当前“两个融合”实践来看,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在融合生产上仍存在较大“鸿沟”,当中尤其受生产资料差异化的掣肘。虽然数字经济时代以“数据”为代表的文化生产资料的出现加速了二者之间的鸿沟的弥合,但在提升文化生产力的效能上却有待考究。具体而言,文化数字化虽促进了文化资源向文化资产的转化,但也导致了文化工业化生产的“返祖”现象,借技术手段生产文化产品愈发高速,却以产品的同质化、单一化为表现结果,文化产品极易成为光影炫技的舞台,文化意义的断裂也常因技术介入而时有发生。例如在以3D技术介入传统艺术形式的数字化时,虽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却以彻底摧毁原艺术形式依托角度、大小等2D特征所形成的视觉语言特征为代价,对传统文化的精神与风格形成破坏。而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生产资料的融合力度有待加强。

融合型生产资料作为新质化的生产要素,以“文化—数据”为要素表征。刘建军提出,“语言—数据”是信息时代的重要生产资料。更进一步,在“两个融合”领域,“文化—数据”则是“语言—数据”要素在文化生产中的精细化表现。一方面,文化成为主要的语料信息,是融合型生产资料的内核所在,确保文化与技术结合始终以实现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为目标;另一方面,数据作为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其较传统生产要素所具有的非排他性、无限增长性、支撑融合性、规模经济性等特征,将使其能够突破诸多限制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从而赋予文化跨界融合的能力。由此,“文化—数据”凭借以文化为内涵、数据为表征的融合特性,能够有效平衡原生产资料所带来的“有形无神”风险,并使其在弥合“两个融合”的技术鸿沟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因而需要重视并加强这一生产资料的产业应用。

从“文化—数据”的要素构成结构来看,要形成并应用“文化—数据”生产资料,需要重点把握两方面:一是要强化文化内核成分,加快构建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等文化数据体系,加强对文化资源的系统爬梳、挖掘与理解以及数字化转化工作;二是要加快前沿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与研发,如大模型技术与文旅开发的结合等,进一步拓宽文化数字化的载体表现形式。但也需要指出,发展“文化—数据”生产资料虽是当前时代大势,但这并不意味着无差别地发展文化的数据形式,因地制宜始终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价值准则。

(三)发展融合型生产思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

“两个融合”代表了当前文化生产的前进方向,而文化生产始终以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目标。无论是立足于追求经济效益的产业视角抑或大众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供给视角来观照文化生产,广大人民群众始终是文化生产效能的最终检验者。因此,“两个融合”需以文化生产成果满足大众需求为核心发展任务。但受制于文化生产的资本逻辑,文化生产难以摆脱经济理性的异化困局,反映在“两个融合”领域,则表现为“以人为本”的社会效益居于经济效益之后,而以文化消解为代价获得利润的增值也获得行为意义上的“合法性”,由此便造成了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和旅游融合力有未逮的结果。文化产品创意不足、特色缺失、同质化严重等问题一度沦为文化生产领域的“老生常谈”。

融合型生产思路不同于传统文化生产思路中的经济为先,而是围绕满足人民精神需求这一核心目标推进生产。在这个思路下,科技与旅游并非仅仅是文化生产的技术手段,更是文化生产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自的产业目标被统合于生产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的战略框架下,借助科技与旅游的表现手法,以“1+1>2”的合力推进文化生产力的提升,从而为文化产品的创新提供支撑。而文化生产力的提升又将带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人民需求结构和需要向更高层次发展,从而形成文化生产与需求演进的良性循环。需要指出的是,文化产品不同于一般功能性产品,大众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本质上是对人自身所认同的文化意义的追求,具有更强的个人色彩。因此,产消合一、价值共创的供给端与需求端融合的生产思路则形构了融合型生产思路的第二层内涵。这要求文化生产一方面利用数字经济时代的大数据技术优势,把握文化消费需求,以需求倒逼生产创新,以创新生产引领消费潮流;另一方面则要借平台技术优势为文化消费者提供表达自我审美意趣的空间,通过产品价值共创来强化消费者对产品的理解与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