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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尚伟,李唯 || 文化原创力、新质生产力
与强国建设关键时期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6/10/16
阅读量:3
来源:文化产业学研导刊
文化原创力、新质生产力与强国建设关键时期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作者:蔡尚伟,李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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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引用格式:

蔡尚伟,李唯.文化原创力、新质生产力与强国建设关键时期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J/OL].文化产业学研导刊.

https://link.cnki.net/urlid/51.1817.G2.20261008.1122.002

作者简介:蔡尚伟,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与关键词

摘要:文化原创力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也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新质生产力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逻辑高度契合。在强国建设关键时期,文化创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关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精品内容供给结构失衡、数字技术与文创产业融合不深、产业链不成熟、要素供给存在缺口、政策落地执行效能不足等现实问题。其根源在于长周期原创价值生产与短周期流量商业变现、人文创作的独特性要求与数字技术标准化量产逻辑、本土文化叙事体系与跨文化传播话语适配、文创产业新业态快速迭代的市场节奏与相对稳定的治理体系之间的诸多矛盾。应坚持以原创为体、以科技为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新型文化劳动者,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文化数据要素制度与投融资支持,构建“促活”与“善治”相统一的现代治理体系,以文化原创力和文化新质生产力赋能文化强国建设。


关键词:强国建设关键时期;文化原创力;新质生产力;文化创意产业


正文内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这一重大政治判断,是我们党在科学研判世界发展局势与时代发展大势,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给出的新的历史发展定位。本文所指的强国建设关键时期也即从新征程开启直至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阶段(2020—2035)。其中,“十五五”时期是这一周期内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面临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国正从依靠改革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阶段转入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阶段。这一阶段蕴含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向度,也突出体现了民族复兴到了新的关键节点。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兼具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战略性产业,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夯实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载体。2025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08254亿元,规模突破20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过去一年,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核心领域资源加速集聚、数字新业态引领增长、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的鲜明特征,产业发展从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加快转型,为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夯实产业根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以来,文化原创力、文化新质生产力受到学界关注,研究成果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文化原创力的相关研究。学界针对文化原创力内涵要义进行了阐释,原创是“创新的元形态,特指‘从0到1’的原始性创新。它必须向特定的‘科学共同体’或‘文化共同体’贡献出前所未有的理论或实践成果,实现对既有知识边界的范式突破。”文化原创力是“人类在文化活动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对于如何提升文化原创力,有研究提出:“以精神自觉挖掘原创的深度”“以融合创新夯实原创的厚度”“以深度对话彰显原创的力度”。如何以文化原创力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有研究认为,要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文化原创产品或服务标准化,同时重点策划推出既有重要战略意义又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的优质内容。二是关于提升数智时代的文化原创能力的研究,有研究提出:“要从强化内容创作、技术支撑、发展产业体系、完善制度创新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数智时代的文化原创能力,以防范算法霸权、增强数字主权、提升国家文化安全系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三是对文化新质生产力的相关研究。已有研究对文化新质生产力进行了界定,认为文化新质生产力是新质生产力在文化领域的新质态,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文化资源数字化、创意化转化是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径,而技术应用困境、产业发展困境和人才队伍困境是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的现实挑战。

上述研究成果以深刻的理论内涵和多元的分析视角,阐释和论证了新时代新征程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发展先进生产力。文化原创力和新质生产力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对文化产业赋能作用显而易见。但现有研究多从应然层面分析其内在逻辑,较少立足实然层面视角,系统探讨文化原创力和文化新质生产力如何具体构成强国建设关键时期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条件。因此,本文在强国建设关键时期的时代背景下,结合产业发展现状与相关数据研判发展瓶颈,提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植文化原创内核、服务强国建设战略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策,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提供参考。

一、文化原创力、新质生产力赋能文化创意产业的底层逻辑

(一)文化原创力的理论内涵

文化源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文化原创力可以理解为人类在文化活动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从本质上看,它强调原始性创造,旨在产出全新的文化元素、思想观念、艺术形式与产业模式,是推动文化变革、引领文化发展的源头动力;从价值取向来看,其核心特征是独特性与开创性,区别于模仿、改编与复制,能够为整个文化领域乃至社会发展带来持续性、革命性影响。文化原创力依托创意思维、文化积淀、审美创新,产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独特文化内涵、时代价值与精神内核的文化符号、文化产品、文化业态与文化服务的综合能力,具有原创性、独特性、时代性、民族性,是文化创意产业摆脱低端复制、同质化竞争的核心底气,也是中华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内生动力。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文化原创力不是纯粹精神领域的思辨产物,而是产生于人们的生产劳动、社会交往和现实生活过程。在强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文化原创力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中华民族独有的精神品格。其内涵并不局限于内容创作层面,更延伸到文化价值输出、文化品牌塑造、文化话语权构建的核心战略能力层面。

在推动建设文化强国和文化繁荣的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原创力,强调:“要把创新精神贯穿文艺创作生产全过程,增强文艺原创能力。”“要努力提高文化原创力、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通过以文化人更好聚人心、暖民心、强信心,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改革创新、振兴发展的激情和斗志。”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强国建设关键时期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

(二)新质生产力与文化新质生产力

生产力作为全部社会生活的物质前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遵循的底层逻辑。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分析劳动二重性时明确指出:“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马克思既强调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根本决定力量,又强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资本的历史使命,还强调生产力高度发达是创建未来新社会的前提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生产关系,实现了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断深化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认识,2023年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这一重要概念,2024年又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讲话时对其内涵作出系统阐释:“概括地说,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

关于文化新质生产力,有研究指出:“作为新质生产力在文化领域的新质态,文化新质生产力是数字经济时代文化与生产力要素深度融合的新型生产力形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创意化开发、产业化运营为关键路径,兼具文化传承属性与生产力革新特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本文所界定的“文化新质生产力”,是新质生产力在文化产业的细分落地形态,区别于传统文化产业依靠人力、资本、场地等传统要素驱动的发展模式,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文化原创内容为核心生产资料、数字技术与智能技术为生产工具,通过人才、科技、数据、创意等新型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实现文化生产方式、产业业态、商业模式、传播形式的系统性革新,推动文化产业实现高效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质生产力形态。其核心要素涵盖文化内容、数字科技、创意人才、数据资源、现代化治理五大维度,构成了文化创意产业升级的核心支撑体系。

(三)文化原创力、新质生产力与强国建设关键时期的文化创意产业的逻辑关联

其一,文化原创力是文化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内核。马克思曾明确提出“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文化原创力本质就是文化领域的精神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是创新,而文化领域的创新本质是原创内容的创新。过去一段时期,传统文化存在产业产能过剩、精品匮乏等问题,突出表现为原创能力不足、同质化抄袭泛滥、内容内核空洞等。新质生产力强调生产力质的跃升,对文化创意产业而言,这种跃升并非简单的技术设备升级,而是以原创内容为核心的生产价值升级。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只是文化生产的工具,唯有优质原创内容能够赋予技术应用价值,让科技赋能从“形式创新”转向“内涵创新”。因此,文化原创力决定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高度、价值深度与生命力,是新质生产力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根基。

其二,新质生产力是文化原创力转化落地的关键支撑。优质文化创意与内容,需要依托现代化的生产、传播、运营体系,实现产业化落地与价值放大。新质生产力催生的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艺术、脑机接口等技术,打破了传统文化创作的时空限制、生产壁垒与传播边界。一方面,新技术丰富了原创内容的创作形式、呈现形态,为传统文化创新表达、新时代文化题材创作提供多元载体;另一方面,新质生产力驱动产业业态革新,搭建起原创内容从创作、孵化、传播、变现到二次创新的完整产业链,有助于破解我国文化领域“重创作、轻转化”“有作品、无产业”的痛点,推动文化原创力真正转化为产业竞争力与国家文化软实力。

其三,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赋能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表述较早出现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印发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文件提出培育文化创意群体、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后续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政策化运用奠定基础。《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2006)中首次明确,文化创意产业指的是“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产业集群”。作为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实践载体,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够推动我国文化原创力整体提升,助力文化强国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发展。对内有利于增强文化凝聚力,对外有利于提升中国在全球范围的文化竞争力、影响力、软实力,推动我国文化实力与综合国力相匹配,助力文化繁荣,建设国家现代文明,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强国建设关键时期,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功能不仅是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增收,更承担着传承中华文脉、凝聚民族精神、传播中国声音、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构建现代化文化产业体系的战略使命,是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在经济层面,文化创意产业绿色低碳、附加值高、带动性强,是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化层面,文化创意产业通过市场化、产业化的方式传播主流价值、传承中华文脉、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是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重要载体;在国际交往层面,原创性、高品质的文化创意产品是跨文化传播的优质媒介,能够有效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增强中华文化在全球文化格局中的话语权与传播效能,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三者相互赋能、协同联动,促成“原创筑基、科技赋能、产业落地、强国赋能”的良性发展。

综上,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核心特征,其本质是生产力质的跃升,这与文化创意产业“创意为核、内容为王、创新为要”的发展逻辑高度契合。而文化原创力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区分同质化文化产品、塑造产业核心壁垒、传递中国文化价值的根本依托,更是文化新质生产力培育的核心源头。脱离原创力的文化产业发展缺乏核心内核,脱离新质生产力的文化产业升级缺乏动力支撑,二者协同赋能,共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为强国建设注入文化与经济动能。

二、强国建设关键时期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效、困境及主要矛盾

(一)总体成效

在文化强国、数字中国、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战略背景下,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活跃市场、提振信心的新亮点。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5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显示,“2025年,文化产业九大行业营业收入实现全面增长。其中,创意设计服务、内容创作生产、新闻信息服务、文化娱乐休闲服务4个行业营业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比上年分别增长13.2%、12.4%、12.3%和10.7%”。国家出台《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围绕提升文化原创能力、深化数字前沿技术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壮大文化创意产业规模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构建起全链条政策支撑体系。我国文创内容供给不断优化,国潮文创、主旋律文艺作品不断出圈,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成果丰硕,产业对海外IP与外来模式的依赖减弱;人才队伍水平不断提高,高校专业建设与行业职业培训体系不断完善,为产业发展储备了创意、技术、运营等各类人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已具备向高质量转型的基础条件。

纵观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经典案例,均依托深厚文化底蕴与强劲文化原创力。以影视行业为例,可直观看到文化原创力与新质生产力的赋能效应。回溯华语原创电影的全球化进程,《卧虎藏龙》(2000)与《英雄》(2002),为观察文化原创力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内在关联提供了典型样本。《卧虎藏龙》制作成本约1500万美元,出海票房2.13亿美元,斩获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等四项大奖;《英雄》制作成本约3000万美元,出海票房1.49亿美元,一度创下华语电影北美票房纪录。这类作品并未采取“去中国化”或迎合好莱坞的创作策略,而是以武侠类型为创作基底,将写意山水、古典武德、东方伦理等中华传统美学内核,与标准化的全球电影工业体系(叙事节奏、视觉奇观、声音设计等)进行创造性融合,形成了极具风格辨识度的东方电影语言。两部作品均以原创性叙事完成了对中华文化的现代性转译,展现出深厚的文明自洽性。这也印证了跨文化传播领域的重要研究结论:当文化产品的原创性与美学差异性达到临界值,其自带的“文化特殊性”可能产生“文化溢价”效应,有效对冲加拿大学者考林•霍斯金斯等学者所提出的“文化折扣”现象。换言之,异文化受众因文化陌生感产生的理解成本,可被独特的东方审美价值与新鲜感有效补偿,不可替代的风格辨识度本身便是跨越语言壁垒的通行证。这一创作路径对于当代中国文化产业在全球文化格局中实现从“走出去”到“走进去”的深度传播升级,仍具有持续的参考价值。

时隔20年,以成都为典型代表,我国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步入快速发展、日趋成熟的提质升级阶段,在全球市场中展现出鲜明的发展优势。2025年上映的华语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以下简称《哪吒2》),刷新了国产动画电影的全球票房纪录。该片全球累计票房达‌22.67亿美元‌,位列全球影史票房榜第四,在海外掀起国潮传播热潮。新华网发文指出:“《哪吒2》的核心在于对传统文化的创新性表达。”影片诠释了中国神话传说中哪吒的故事,融入社会正义、身份认同等主题。在技术层面,该片动用约2000个特效镜头,联合138家动画工作室协同制作,既体现了我国创意产业的协作能力,也推动了本土电影工业与美学体系迭代的升级。2026年上映的“成都造”动画电影《八仙!》以18.46亿元票房位居全国暑期档票房第三。该片既是国风神话原创IP现代化改编的突破之作,也是成都城市文化形象的生动写照,更是成都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提质跃升的鲜活例证。文博、游戏、短视频等产业,同样能够观察到二者的赋能价值。一方面,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为创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素材宝库,以传统神话故事改编的作品屡获佳绩;另一方面,科技赋能推动技术层面升级、产业链协同和IP商业价值挖掘,不断提升文化产品出海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及认可度。2018年推出的“遇见飞天”皮肤(敦煌研究院合作项目)受到年轻人热捧,带动次年敦煌游客接待量大幅上涨,游戏《原神》璃月港吸引海外玩家主动研究中国建筑美学,《黑神话:悟空》以3A游戏工业演绎《西游记》,李子柒通过自媒体向全球传播中国田园美学……中国文化创意正以自身的话语体系诠释东方美学,讲好中国故事。

(二)现实困境

在产业规模持续扩张、爆款产品不断涌现的同时,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仍存在多重结构性短板,整体发展质量与文化强国建设目标、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文化消费需求之间仍存在明显差距,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精品内容供给结构失衡。当前文创产业呈现“总量充足、精品稀缺”的现状,内容供给规模与市场品质需求适配度不足。从需求侧看,截至2025年底,我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10.99亿人,人均单日使用时长达201分钟,市场消费体量巨大。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受访者中仅约六成用户对现有内容表示满意,58%的受访者在过去半年内因收看网络视听内容,购买了此前从未尝试过的产品或服务,其中仅25.6%有过多次购买经历。消费意愿与实际支出的落差,直观反映精品内容供给短缺问题。行业内跟风创作、流量导向的现象较为普遍。不少文创产品仅简单堆砌传统文化符号,缺乏对文化内核的深度挖掘,兼具思想深度与审美价值的精品供给相对不足。

第二,数字技术与文创产业融合仍处于浅层阶段。数字技术虽已广泛融入文化产业,但融合应用仍偏表层,新质生产力的潜力未能充分释放。其一,技术应用工具化特征明显。多数文创企业仅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内容展示、线上推广等末端环节,人工智能的应用也集中在内容分发、用户推荐等下游场景。在创意生成、叙事设计、IP深度开发等上游核心环节,AI技术应用流于表面、深度不足,智能化创作、精准化运营、个性化供给的新型生产模式尚未稳定。其二,数字化发展不均衡。头部平台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较高,而大量中小微企业受设备、人才、研发资金制约,产业数字化转型呈现明显的“马太效应”。其三,技术与内容出现脱节。部分项目片面追求视觉特效、技术噱头,囿于“重形式、轻内涵”的误区。“低智化的文艺创作必然导致低智化的审美。过度依赖技术层面的创作和流水线式的内容拼接,导致国内目前较缺乏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文艺产品,反而在‘山寨’文化方面成为屡遭海外同行吐槽的笑话。”AI等数字技术能够提升文化产品的受众触达率,但如果缺乏高质量原创内容,技术所能传递的只是同质化平庸作品,文化新质生产力的潜能无法充分释放。

第三,完整的产业链尚未成熟。当前我国文创产业存在内容创作、IP孵化、生产制作、传播推广、衍生品开发等环节衔接不畅的问题,上下游协同能力不足,面临原创创意流失、优质内容变现难、IP衍生开发滞后等困境,完整的产业闭环仍需优化。国内多数文创企业在原创IP孵化、高端设计、品牌运营、国际传播等高附加值环节存在竞争力偏弱、盈利模式较为单一、核心竞争壁垒薄弱等问题。此外,文化创意与制造业、文旅产业、乡村产业的跨界融合深度不足,产业辐射带动作用有待充分发挥。

第四,要素供给存在明显缺口。文化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从业者兼具文化素养、原创思维、数字技术、市场运营与国际视野。但现阶段国内高校相关专业多归属单一学科,人才培养偏重艺术创作或纯技术教学,文化、科技、市场融合创新的复合型培养模式尚未普及,毕业生能力与行业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错配。从人才供给结构来看,低端基础人才趋于饱和,而高端原创领军人才、科技文化创意融合型人才、国际运营人才在市场中仍然短缺。在文旅融合等新业态场景中,部分一线从业者缺乏系统梳理文化脉络、准确提炼文化价值的能力,难以将丰富的文化内涵转化为连贯而有深度的内容表达。加之行业人才激励机制不完善,原创创作者薪酬、权益保障缺位,人才流失问题突出,持续削弱产业原创活力。

第五,政策落地执行效能不足。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仍存在短板。文化创意领域抄袭、盗版等侵权行为仍屡禁不止。创作者维权成本高、侵权主体违法成本低,这严重打击原创创作积极性,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直接压缩精品内容的孵化空间。二是行业监管精细化水平不足。部分低俗化、功利化产品扰乱市场秩序,优质原创作品的市场优势难以凸显。这种劣质内容挤占优质内容的市场失灵现象,亟需通过精准监管加以矫正。三是扶持政策精准度偏弱。现有政策多侧重产业规模扩张,针对原创孵化、科技文化深度融合、中小微企业纾困的专项政策覆盖率有限,政策落地呈碎片化特征,难以精准破解产业核心痛点。

(三)主要矛盾

一是长周期原创价值生产与短周期流量商业变现的矛盾。文化精品打造是长期工程,原创内容生产要求创作者沉心深耕文化内涵;流量市场天然追求快速产出、即时变现,更青睐能够迅速博取关注度的短周期产品。两种不同的价值导向并存,使得行业资源容易向流量型项目倾斜,客观上削弱原创精品投入动力,助长内容跟风复制的创作倾向。

二是人文创作的独特性要求与数字技术标准化量产逻辑的矛盾。文化创作重在个体感悟与独特表达,优质人文作品带有创作者独有的精神印记;数字技术的优势则体现于规模化、标准化的高效产出。若技术的量产逻辑不加节制地介入文化创作,易形成模板化、套路化的内容生产,削弱作品的人文特质。

三是本土文化叙事体系与跨文化传播话语适配的矛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漫长发展中形成了成熟的叙事逻辑与价值表达方式,注重整体性、意境化的表达;面向国际传播,需要契合海外受众的认知习惯与话语体系。两套叙事体系之间存在客观落差,若适配转化工作不到位,容易出现国内优质文化资源丰富,但对外传播成效难以同步提升的局面。

四是文创产业新业态快速迭代的市场节奏与相对稳定的治理体系之间的矛盾。文化新业态模式更新速度快、边界不断拓展,市场始终处于动态演变之中;而监管、知识产权保护、行业扶持等制度建设,需要严谨调研、审慎推进,天然存在一定建设周期。这种节奏落差,使得部分领域容易出现制度供给滞后于市场创新的情形,相关政策调整往往需要持续完善。

三、培育文化新质生产力、提升文化原创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以原创为体、以科技为用的发展理念,重构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

“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最关键、最牢靠的办法是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培育文化新质生产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优秀文化创意产品(或作品)中蕴含的精神内核、价值判断、审美追求,是人的创造性集中体现。文化新质生产力的核心价值在于赋能文化原创,而非取代文化原创。应充分依托文化新质生产力,推进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开发与活化利用,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优化文化创作生产流程,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聚焦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发展,可遴选一批文化产业基础雄厚、布局有国家级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度位居全国前列的城市,建设区域性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并明确各中心年度研发投入强度与文化科技成果年度转化率考核指标,建立优胜劣汰的赛马机制,对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主体取消其试点资格。将文化原创力提升成效作为文化科技创新的核心评价标准,并具体量化为技术应用场景下原创内容产出增长率、原创IP衍生开发率、用户情感共鸣度测评得分三项硬性指标,摒弃单纯以技术先进性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打造全国文化新质生产力培育策源地。

(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厚植原创根脉

文化原创力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原创力最深厚的滋养土壤,应立足中华文脉底蕴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提炼文化原创内核。深入研究好莱坞电影、日本动漫、韩国影视娱乐文化出海的正反经验,启动实施《中华文化原创IP培育工程(2026—2030)》。每年遴选一批具有中华文化标识性的概念符号和文化精华元素进行深度开发,对入选项目给予创作孵化资金支持,重点挖掘契合当代生活方式与大众情感结构高度契合的典型人物、优质故事。力争在“十五五”期间,培育一批海外营收占比高、斩获国际A类奖项、进入海外主流平台热播榜前列、海外社交媒体传播影响力突出的原创文化品牌,持续深化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可实施“文化原创出海工程”,建立重点文化原创企业出口白名单机制。每年动态遴选内容原创度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为其提供出口退税、跨境结算便利化服务和海外版权交易法律援助;设立“中华文化原创推广基金”,对成功进入北美、欧洲、东南亚、中东、拉美五大区域主流市场的原创作品给予绩效奖励。升级原创IP国际传播战略,构建“一国一策”精准传播体系,在重点海外市场布局建设文化贸易促进中心,助力全球文明交流互鉴。

(三)培育新型文化劳动者,夯实原创人才根基

新质生产力以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第一资源。培育兼具文化原创意识与原创能力的新型文化劳动者,是提升文化原创力的首要任务。教育培育需坚守文化主体性与问题导向,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生涯教育中重视文化涵养,浸润文化基因,为文化原创力的培育夯实文化根基、提供长效精神支撑。高等院校,特别是文化艺术类院校的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专业应逐步完成课程体系升级,将创新思维训练、文化科技融合与智能创意工具应用等课程列为必修课,并建立“文化+科技”双导师制,要求相关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与一个真实产业项目的全流程创作。

同时,创新评价激励机制。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单列“文化创意实践与社会服务”通道,明确将原创文化作品(如票房或点击量达到行业领先水准的影视动漫作品、获得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文创产品)、产业转化合同金额、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被地市级以上政府采纳并实施等成果,与高水平论文、国家级课题纳入同等评价。其中,原创实践类成果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可适当增加。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学院从挂牌凑数走上实质创新,建立“红黄绿牌”动态评估机制。对连续三年未孵化出可市场化原创IP、未搭建校企联合实验室、毕业生对口就业率偏低的产业学院,实施黄牌限期整改、红牌撤销牌照的分级管控机制。此外,应充分发挥新型书院、行业协会等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建设跨学科、跨行业的文化原创力研究机构与交叉学科、学位授权体系,实现文化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教育链各环节的协同创新和优化发展。

(四)完善制度保障,构建适配文化新质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

制度保障的核心功能并非替代市场选择作品,而是降低优质作品的曝光、保护与持续生产的成本。需强化政策保障、要素投入、激励保障和服务监管,形成全社会支持文化原创的氛围和基础。围绕打造世界级文化IP和品牌这一主线,加强政策协同与资源集成,充分链接现有政策及资源,整合文化文创、文博、文艺、文旅等优质资源,统筹考虑发挥优势潜力和补齐短板环节,整体提升文化原创力水平。同时,应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修订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对恶意侵权盗版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试点设立文化创意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缩短原创者维权周期;创新文化市场监管方式,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对信用A级以上的文化企业在内容审查、演出审批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在投融资方面,设立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母基金+子基金”架构,重点支持原创内容生产、文化科技融合、IP衍生开发等早期优质项目;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方面,推动省级及以上国有文化企业于2028年前全面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将原创IP储备量、原创内容营收占比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创新文化数据要素制度体系,建立文化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平台,明确文化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制定《文化数据要素定价指南》,对历史文献数字化资源、非遗影像资料、文物三维数据等分类定价,推动合规文化数据接入全国性数据交易所开展流通交易。完善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文化金融服务模式,开发“版权质押+未来收益权”组合融资产品,适度提高轻资产文化企业的质押率,建立文化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破解文化企业融资难题。

四、结语

新时代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应主动回应时代命题、契合产业发展大势。立足强国建设战略全局,坚持守正创新、科技赋能、质量优先、服务大局的核心原则,深耕原创内容建设、深化科技文化创意融合创新、优化产业生态体系、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健全政策治理保障,持续激活文化原创活力、释放新质生产力赋能效能,构建“促活”与“善治”相统一的现代治理范式,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唯有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坚持守正不泥古、创新不离宗,强化原创核心根基,依托科技创新驱动,才能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价值,以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和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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