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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映巷松园负一层商业招租
发布日期: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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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南门映巷松园负一层商业招租
挂牌价(万元)508.3146保证金(万元)26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6月24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
披露公告期10个工作日 限时报价竞价时间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挂牌价格(万元)/年评估价格(万元)/年招租面积(
南门映巷松园负一层商业招租508.3146238.164759.5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商业,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经同意后可开展租金调整方式每两年递增不低于5%
租赁押金首年两个月标准租金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其他情况    1.房屋户内带部分装修。
    2.铺内有上下水,电力正常,国家电网供电。
    3.天然气需联系天然气公司接通、暖气为市政供暖。
    如需拆除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期限5年起租日按照合同约定
免租期不超过11个月,分3年期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水、电、气、热、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三、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党育
机构性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批准单位名称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文件: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16)
    评估机构:陕西开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文号:陕开平[2025]字第0109009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1.竟租人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该租赁项目只提供房屋,不包其他设施设备。
    3.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4.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屋相关情况。
    5.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6
.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中心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最终竞得价交纳首期租金。竟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为租赁押金,若在50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租金,视为违约。
信息披露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1年总租金的2.5%计算。
    3.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4.实测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则双方依据成交单价及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屋租金。
    5.与招租方有法律纠纷或前期欠招租方租金未结清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6.具体租赁条件及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内容约定为准。
    7.商铺以现状交付(上家商户遗留或未拆除装修、设施及遗留物),承租方需要拆除改造及新增装修投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26.00交纳时间报名方应在被确认为合格意向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处置方式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保证金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为租赁押金;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保证金扣除条款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及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交易中心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招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2)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3)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4)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5)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6)最高报价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7)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8)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9)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咨询电话招商方联系人:袁野   联系方式:17791531556
交易机构联系人:成涛  联系方式:029-89129655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