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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池南湖湖面、云阁商亭挂牌招租
发布日期:2025/08/01
阅读量:79
来源: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曲江池南湖湖面、云阁商亭挂牌招租
挂牌价(元)/年338984.96保证金(元)100000.00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2025年8月1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4日
披露公告期10个工作日限时报价竞价时间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挂牌价格(元)/年评估价格(元)/年招租面积(
曲江池南湖湖面290000.00290000.0013312.00
云阁商亭48984.9648984.96-56885.7632.92
合计338984.96338984.96-346885.7613344.92
场地及房产使用用途要求场地经营业态:智能船类。
    房产经营业态:茶点、饮料、轻食,预包装产品等。
    具体应依据房产条件,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经同意后可开展租金调整方式应至少以每   2年(24个月)一个档期,按照市场化原则分档期重新评估确定租赁价格
租赁押金确定为承租方后需提供9万元履约保函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半年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配套设施周边
环境等其他情况
    1.店铺现状(商亭):内有上家商户遗留未拆除装修及设备,具体以现场为准。
    2.店铺无上下水、有电。
    3.店铺无天然气、无暖气。
    4.按照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增容需经审批,电力扩容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严禁私自接电。
租赁期限5年起租日按照合同约定
装修免租期3个月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其他由承租方自行使用产生的支出如水费、电费、维修费、综合管理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三、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朋飞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2025年4月16日、2025年7月23日,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和曲江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关于曲江池遗址公园内国有资产挂牌招租申请的批复》、《关于曲江池遗址公园及寒窑遗址公园内国有资产挂牌招租申请的批复》
    评估机构:西安天正房地产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文号:天正评报字[2025]第1054号、天正评报字[2025]第1058号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与租赁相关的
要求和相关条件
    1.该租赁项目只提供商亭、码头及湖面,不包其他设施设备。
    2.湖面未配备任何船只,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购买船只,所购买船只必须确保9成新,且需按照招租方要求进行颜色喷涂及Logo标识设置。
    3.承租方须按照招租方具体要求,对原有阅江楼观景平台东侧码头进行提升改造。在合同期限内,提升后的码头设施由承租方负责使用、维护及管理。待合同期结束后,提升改造后的码头设施权属无偿划归招租方所有。
    4.承租方须按照招租方要求,在阅江楼观景平台东侧放置1栋管理用房/装配房,作为智能游船安全指挥中心。同时对下重阳广场东侧码头进行提升,并在该处放置1栋钢结构管理用房/装配房,作为水质监测指挥中心。合同期内,上述设施由承租方负责日常使用、维护及管理。合同期结束后,上述房屋设施权属无偿划归招租方所有。
    5.承租方投放智能船数量≤30艘,需严格按照此数量限制进行船只投放和运营管理。
    6.承租方所购置的船型,须严格符合国家《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以及《无人船系统通用要求》(GB/T 39448 -   2020)的相关标准,同时需满足环保方面的各项要求。
    7.承租方需免费配置 1   艘智能无人清洁船(该船不纳入运营船只数量统计),专门用于湖面漂浮物的日常清洁与打捞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此清洁船的相关事宜均由承租方负责管理。
    8.承租方需对现有的芸阁码头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包括:增设满足现场运营使用的专用充电设施;安装船舶定位识别系统;升级防撞安全护舷。
    9.承租方须在码头配备齐全的灭火器、救生杆、救生绳和救生衣。每艘运营船舶必须配备至少 1   具灭火器,并根据船舶的额定载客数量,足量配备成人及儿童救生衣。
    10.承租方须配备1艘快速救援艇(最高航速≥20km/h)。
    11.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船舶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许可证和保险等。在办理和使用证照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法律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承租方应自行前往实地查看商亭、码头及湖面的相关情况。
    13.承租方所辖项目不得进行转租。
    14.确认成为承租方后,需在 7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租方提供的《场地租赁协议》范本签订协议。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则视为违约。
    15.该项目租赁押金只接受履约保函。
信息披露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其他需要说明
的重要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招租方支付首期租金。
    3.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招租方提供一份由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的9万元履约保函,用于担保承租方履行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支付义务。
    4.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1年总租金的5%计算。
    5.承租方不得使用该商亭、码头及湖面从事违法行为。
    6.实测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则双方依据成交单价及实测面积据实结算租金。
    7.与招租方有法律纠纷或前期欠招租方租金未结清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8.具体租赁条件及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内容约定为准。
    9.商亭、码头及湖面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要拆除改造及新增装修投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元)100000.00交纳时间报名方应在被确认为合格意向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处置方式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保证金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保证金扣除条款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及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交易中心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招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2.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3.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4.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5.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6.最高报价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7.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8.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9.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咨询电话招商方联系人:成晓婷  联系方式:029-85563359
交易机构联系人:成涛  联系方式:029-89129655
附件

《曲江池南湖区智能游船项目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