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皇城坊1#停车楼招租 | |||
挂牌价(万元) | 30.30 | 保证金(万元) | 9.00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9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限时报价竞价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早10:00 | |
二、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万元)/年 | 评估价格(万元)/年 | 数量(个) | |
皇城坊项目1号停车楼 | 30.30 | 26.95 | 121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停车场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如需对停车场进行工程改造、维修或扩建需报送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 租金调整方式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 |
租赁押金(万元) | 5.05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半年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 |
租赁期限 | 3年 | 起租日 | 按照合同约定 | |
免租期 | / | 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 | 租金、水电费、维护维修及改扩建费用、物业管理及绿化养护费用、经营税费及保险等各种经营费用 | |
三、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党育 | |
机构性质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批准单位名称 | 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文件: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7) 评估机构:陕西开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文号:陕开平[2025]字第0738161 | |||
四、交易信息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竟租人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停车场备案证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4.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屋相关情况。 5.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6.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中心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最终竞得价交纳首期租金。竟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为租赁押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租金,视为违约。 | |||
信息披露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 1.承租期内,承租方依法缴纳因承租经营生态停车场而产生的经营税金及费用。 2.承租期内,承租方因使用、管理不当给资产造成损失的,应据实赔偿。 3.承租期内,承租方如需对停车场进行工程改造、维修或扩建,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4.承租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区域的物业管理、绿化养护等工作和费用。 5.租赁资产进行现状移交,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相关费用。 6.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需求,配合在重要节假日期间无偿免费使用停车场,且不得降低服务标准。 7.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资产的安全生产责任。 8.承租期内,承租方应办理经营生态停车场所需相关资格、资质、许可证照。 9.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9.00 | 交纳时间 | 公告期内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保证金将优先用于抵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抵扣后如有余额,无息退还;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招租方通知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5)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6)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7)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8)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9)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10)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1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咨询电话 | 招商方联系人:吴鹏 联系方式:17795709577 交易机构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029-89129655 | |||
附件 |
- 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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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坊1#停车楼招租
发布日期: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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