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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西环城公园房屋招租
发布日期:2025/12/19
阅读量: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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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南门西环城公园房屋招租
挂牌价(元)/年36000.00保证金(元)10800.00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9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
披露公告期10个工作日限时报价竞价时间2026年01月05日10:00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挂牌价格(元)/年评估价格(元)/年招租面积(
南门西环城公园房屋招租36000.009000.0030.00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经营业态:饮品、简餐、零售、文创类等;
    具体应依据房产条件,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经同意后可开展租金调整方式至少以每2年(24个月)一个档期,按照市场化原则分档期重新评估确定租赁价格
租赁押金确定为承租方后需提供2个月房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其他情况    1.店铺现状:内有室内装修、设施设备,具体以现场为准。
    2.有上下水、电。
    3.无天然气、无暖气。
租赁期限3年起租日按照合同约定
装修免租期2个月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其他由承租方自行使用产生的支出如水费、电费、维修费、综合管理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三、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西安城墙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哲文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
    备案情况
依据《曲江新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安城墙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安城墙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20日第16次《主任办公会》
    评估机构:新兰特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文号:新兰特评报字[2025]第750号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1.该租赁项目只提供房屋,不包其他设施设备。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屋相关情况。
    4.各商铺独立招租,不分割招租。
    5.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
    6.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协议》范本签订协议,若在7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协议,视为违约。
    7.承租方应遵守《西安城墙保护条例》
   
信息披露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招租方支付首期租金。
    4.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1年总租金的5%计算。
    5.实测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则双方依据成交单价及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屋租金。
    6.与招租方有法律纠纷或前期欠招租方租金未结清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7.具体租赁条件及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内容约定为准。
    8.商铺以现状交付(上家商户遗留或未拆除装修、设施设备),承租方需要拆除改造及新增装修投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10.免租期内不得经营。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元)10800.00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处置方式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保证金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保证金扣除条款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及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交易中心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招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2.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3.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4.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5.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6.最高报价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7.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8.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9.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咨询电话招商方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29-86366952
交易机构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029-89129655
附件

房屋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