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大华二坊停车场 | |||
| 挂牌价(元)/年 | 638480.00 | 保证金(元) | 180000.00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19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30日17:00 |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限时报价竞价时间 | 资格预审后另行通知时间 | |
| 二、标的信息 | ||||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元)/年 | 评估价格(元)/年 | 招租面积(㎡) | |
| 大华二坊停车场 | 638480 | 638480 | 691个车位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经营停车场、新能源充电及相关配套业务。 |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可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建设安装工程及其他相关改造、维修,需报送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两年做一次资产价值评估,第三年、第五年按照资产价值评估值确定当年租金价格 | |
| 租赁押金 | 确定为承租方后需提供5万元履约保函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 |
| 配套设施周边 环境等其他情况 | 1.场地现状:户外地面停车场地,具体以现场为准。 2.无天然气、无暖气,有用电接驳点。 3.按照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增容需经审批,电力扩容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严禁私自接电。 | |||
| 租赁期限 | 5年 | 起租日 | 按照合同约定 | |
| 装修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 | 含卫生间在内的水电费、维护维修及改扩建费用、物业管理及绿化养护费用、经营税费及保险等各种经营费用 | |
| 三、出租方信息 | ||||
| 出租方名称 | 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裴强 | |
|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 内部决策、评估报告 备案情况 | 1、项目公开招租事宜,已按规定程序获得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办公室同意。 2、评估机构: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评估报告文号:正衡评报字[2026]第027号 | |||
| 四、交易信息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与租赁相关的 要求和相关条件 | 1.该租赁项目只提供场地,不包其他设施设备。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相关情况。 4.承租方不能改变租赁物原始形态。 5.各停车位可独立招租,不可直接转租。 6.承租方需负责区域(含配套卫生间)内相应卫生保障、设施维护及秩序管理等工作。 7.确认为承租方后5日内缴纳首年租金,并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协议》范本签订协议,若在5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协议,视为违约。 8.该项目租赁押金只接受履约保函。 9.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各类施工、证照办理、经营性活动均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并接受属地各行政管理部门监管。 | |||
| 信息披露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 其他需要说明 的重要事项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承租方应在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招租方支付首期租金。 3.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招租方提供一份由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的5万元履约保函,用于担保承租方履行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支付义务。 4.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1年总租金的5%计算。 5.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6.因车位数量固定,如实测总面积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租金不再另行核算。 7.与招租方有法律纠纷或前期欠招租方租金未结清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8.具体租赁条件及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容约定为准。 9.停车场以现状交付(上家商户遗留或未拆除装修、设施及遗留物),承租方需要拆除改造及新增装修投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相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元) | 180000.00 | 交纳时间 | 报名方应在被确认为合格意向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保证金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及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交易中心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招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2.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3.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4.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5.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6.最高报价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7.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8.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9.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咨询电话 | 招租方联系人:卜萌 联系方式:029-86708139 交易机构联系人:成涛 联系方式:029-89129655 |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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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二坊停车场
发布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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