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火车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招租 | |||
| 挂牌价(元)/年 | 125000.00 | 保证金(元) | 37500.00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3月6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19日 |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限时报价竞价时间 | 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 |
| 二、标的信息 | ||||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元)/年 | 评估价格(元)/年 | 数量 | |
| 火车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招租 | 125000.00 | 110500.00 | 102个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经营业态:停车场。 具体应依据房产条件,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如需对停车场进行工程改造、维修或扩建需报送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 租金调整方式 | 应至少以每2年(24个月)一个档期,按照市场化原则分档期重新评估确定租赁价格 | |
| 租赁押金 | 确定为承租方后需提供2个月押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 |
| 租赁期限 | 3年 | 起租日 | 按照合同约定 | |
| 装修免租期 | 2个月 | 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 | 其他由承租方自行使用产生的支出如水费、电费、维修费、综合管理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
| 三、出租方信息 | ||||
| 出租方名称 | 西安城墙管理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哲文 | |
|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 备案情况 | 依据《曲江新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安城墙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安城墙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20日第16次《主任办公会》 评估机构:新兰特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文号:新兰特评报字[2026]第009号 | |||
| 四、交易信息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停车场备案证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屋相关情况。 4.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5.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中心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最终竞得价交纳首期租金。竟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无息退还,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租金,视为违约。 6.承租方应遵守《西安城墙保护条例》 | |||
| 信息披露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 1.承租期内,承租方依法缴纳因承租经营生态停车场而产生的经营税金及费用。 2.承租期内,承租方因使用、管理不当给资产造成损失的,应据实赔偿。 3.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1年总租金的5%计算。 4.承租期内,承租方如需对停车场进行工程改造、维修或扩建,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5.承租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区域的物业管理等工作和费用。 6.租赁资产进行现状移交,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相关费用。 7.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需求,配合在重要节假日期间无偿免费使用停车场,且不得降低服务标准。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资产的安全生产责任。 9.承租期内,承租方应办理经营生态停车场所需相关资格、资质、许可证照。 10.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11.免租期内不得经营。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元) | 37500.00 | 交纳时间 | 报名方应在被确认为合格意向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保证金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及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交易中心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招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2.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3.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4.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5.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6.最高报价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7.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8.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9.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咨询电话 | 招商方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29-86366952 交易机构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029-89129655 | |||
| 附件 | ||||
- 首页
- / 详情
火车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招租
发布日期:2026/03/06
阅读量: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