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曲江池北湖湖面、祓禊亭商亭挂牌招租 | |||
| 挂牌价(元)/年 | 1057536.96 | 保证金(元) | 310000.00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4月30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5月15日 |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限时报价竞价时间 | 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 |
| 二、标的信息 | ||||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元)/年 | 评估价格(元)/年 | 招租面积(㎡) | |
| 曲江池北湖湖面 | 1008552.00 | 1008552.00 | 46296.30 | |
| 祓禊亭商亭 | 48984.96 | 48984.96-56885.76 | 32.92 | |
| 合计 | 1057536.96 | 1057536.96-1065437.76 | 46329.22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场地经营业态:游船、非人体直接接触水面娱乐项目 商亭经营业态:茶点、饮料、轻食,预包装产品等。 具体应依据房产条件,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经同意后可开展 | 租金调整方式 | 应至少以每 2年(24个月)一个档期,按照市场化原则分档期重新评估确定租赁价格 | |
| 租赁押金 | 确定为承租方后需提供27万元履约保函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 |
| 配套设施周边 环境等其他情况 | 1.店铺现状(商亭):内有上家商户遗留未拆除装修及设备,具体以现场为准。 2.店铺无上下水、有电。 3.店铺无天然气、无暖气。 4.按照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增容需经审批,电力扩容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严禁私自接电。 | |||
| 租赁期限 | 5年 | 起租日 | 按照合同约定 | |
| 装修免租期 | 北湖湖面2 个月,商亭1个月 | 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 | 其他由承租方自行使用产生的支出如水费、电费、维修费、综合管理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
| 三、出租方信息 | ||||
| 出租方名称 | 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朋飞 | |
|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 2025年4月16日、2026年4月23日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和曲江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关于曲江池遗址公园内国有资产挂牌招租申请的批复》 评估机构:西安天正房地产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文号:天正评报字[2025]第1054号、天正评报字[2025]第1058号 | |||
| 四、交易信息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 1.该租赁项目按现状交付,仅含约定房屋 / 场地,不含其他设施设备;租赁期间,标的物一切维修、维护、装修及相关费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湖面现状无游船,由承租方自行购置、安装、检验游船及相关设备,并严格按照招租方要求的数量、规格、外观颜色、喷漆标准及统一LOGO标识投放使用。 3.承租方投放游船数量≤80艘,需严格按照此数量限制进行游船投放和运营管理。 4.承租方所购置的船型,须严格符合国家《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关标准,同时需满足环保方面的各项要求。 5.承租方须在码头配备齐全的灭火器、救生杆、救生绳和救生衣。沿湖区域,每间隔100米需设置1处救生设备点,每个设备点应配置救生圈、救生杆(含30米浮索)。每艘运营游船必须配备至少1具灭火器,并根据游船的额定载客数量,足量配备成人及儿童救生衣。 6.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配齐合格救生器材、防护设施及持证救生员、安全管理人员,足额购买公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并配备安全巡查员。 7.承租方须在码头配备 AED 除颤仪及符合 GB 19083 标准的急救箱,并确保正常使用。 8.承租方须配备1艘快速救援艇(最高航速≥20km/h)。 9.承租方具有游船、水上娱乐项目相关运营经验,具备完善运营方案、相应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10.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船舶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11.承租方须遵守景区统一管理,服从调度与监管,承担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垃圾清运、湖面保洁等责任。 12.承租方须严格执行生态环保要求,仅允许使用电动或无动力设备,禁止燃油设备,不得污染水体。 13.承租方需自行前往实地查看商亭、码头及湖面相关情况。 14.商亭、场地合并招租,不分割招租。 15承租方承租项目不得进行转租。 16.确认成为承租方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租方提供的《场地租赁协议》范本签订协议。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则视为违约。 17.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信息披露期内不低于首年租金的存款证明文件,若不同金融机构出具存款证明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日。 18.该项目租赁押金只接受履约保函。 | |||
| 信息披露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招租方支付首期租金。 3.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招租方提供一份由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的27万元履约保函,用于担保承租方履行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支付义务。 4.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1年总租金的5%计算。 5.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开设私人会所等不面向全体市民游客开放的经营或非经营场所。 6.实测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则双方依据成交单价及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屋租金。 7.与招租方有法律纠纷或前期欠招租方租金未结清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8.具体租赁条件及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内容约定为准。 9.商亭、码头及湖面以现状交付(上家商户遗留或未拆除装修、设施、装修垃圾及遗留物),房屋维修、拆除改造及新增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如需增设、调整游船上下船码头点位,均需提前报备甲方,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元) | 310000.00 | 交纳时间 | 报名方应在被确认为合格意向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保证金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及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交易中心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招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2.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3.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4.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5.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6.最高报价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7.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8.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9.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咨询电话 | 招租方联系人:成晓婷 联系方式:029-85563359 交易机构联系人:成涛 联系方式:029-89129655 | |||
| 附件 | ||||
- 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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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池北湖湖面、祓禊亭商亭挂牌招租
发布日期: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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