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生观景区八宗房屋挂牌招租 | ||||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延生观景区八宗房屋挂牌招租 | |||
| 挂牌价(元)/年 | 596664.00 | 保证金(元) | 170000.00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28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10日 |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限时报价竞价时间 | 6月11日 9:30 | |
| 二、标的信息 | ||||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元)/年(含税价) | 招租面积(㎡) | ||
| 道医展示厅 | 85152.00 | 887 | ||
| ⽟真公主⽣平事迹馆 | 92700.00 | 515 | ||
| ⾦仙公主⽣平事迹馆 | 68400.00 | 300 | ||
| ⻓寿斋 | 72000.00 | 300 | ||
| 修真堂 | 58560.00 | 244 | ||
| 应道馆 | 83430.00 | 515 | ||
| 悟道馆 | 83430.00 | 515 | ||
| 延生观遗址图文展示厅 | 52992.00 | 552 | ||
| 合计: | 596664.00 | 3828 |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经营业态:健康养生等。 具体应依据房产条件,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经同意后可开展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两年递增年租金5% | |
| 租赁押金 | 首年一个月租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6个月支付一次(每半年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 |
| 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其他情况 | 1.房屋现状:简装。 2.上下水、电正常。 3.无天然气、暖气。 | |||
| 租赁期限 | 首次房屋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如承租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形,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方对商铺再次评估,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后,按照再次评估价延长租赁期限2年。若承租方不符合延长情形招租方不同意延长的,则合同到期终止。 | 起租日 | 按照合同约定 | |
| 装修免租期 | 3个月 | 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 | 其他由承租方自行使用产生的支出如水费、电费、维修费、综合管理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
| 三、出租方信息 | ||||
| 出租方名称 | 西安曲江艺术康旅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斌 | |
|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9) 西亚鼎房咨字(2026)0017号 | |||
| 四、交易信息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 1.该租赁项目只提供房屋,不包其他设施设备;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业态经营方案; 3.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4.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屋相关情况; 5.各房屋打包招租,不分割招租; 6.不得转租、分包、抵押; 7.不得从事涉宗教经营内容,经营符合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8.承租方不得改变经营用途; 9.承租方营业时间以景区营业时间为准; 10.承租方日常经营应接受招租方监督管理; 11.租赁房屋以现状交付,装修费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需恢复原状。 12.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协议》范本签订协议,若在7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协议,视为违约; 13.该项目租赁押金需一次性、足额缴纳。 14.该项目成交后租金包含物业费,详见《商铺租赁合同》 | |||
| 信息披露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招租方支付首期租金。 3.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第一年总租金的5%计算。 4.实测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则双方依据成交单价及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屋租金。 5.与招租方有法律纠纷或前期欠招租方租金未结清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6.具体租赁条件及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内容约定为准。 7.商铺以现状交付(存续期商户遗留或未拆除装修、设施及遗留物),承租方需要拆除改造及新增装修投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履行租赁标的物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相关权利义务,按约定缴纳相关费用等。妥善使用租赁标的物及所附装置、设备,并负责对公共区域进行保养,就租赁标的及所附装置、设备的损坏、失灵及异常状况及时向出租房书面报告。 9.承租方使用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属乙方非正常使用、擅自修改有关设施造成的损坏、所需的维修费用及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公共区域及租赁标的物的日常保洁卫生、安全、绿化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11.承租方如在租赁标的物安装标识或广告,必须事先取得出租方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承租方自费安装和维修该标识或广告并购买保险。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元) | 170000.00 | 交纳时间 | 公告期内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保证金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及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交易中心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招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2.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3.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4.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5.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6.最高报价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7.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8.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9.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咨询电话及报名地址 | 招租方联系人: 屈女士 联系方式:19909272922 交易机构联系人: 贾女士 联系方式:029-89129655 报名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369号曲江创意谷A座11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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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生观景区八宗房屋挂牌招租
发布日期: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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