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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公明文化景区三宗房屋挂牌招租
发布日期:2026/05/28
阅读量:81
来源:
赵公明文化景区三宗房屋挂牌招租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赵公明文化景区三宗房屋挂牌招租
挂牌价(元)/年1185600.00保证金(元)350000.00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5月28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
披露公告期10个工作日限时报价竞价时间6月11日 10:00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挂牌价格(元)/年(含税价)招租面积(
财神殿配殿(2个配殿)192000.00500
大殿三楼648000.002000
财神殿一楼商铺(有名堂)345600.00800
合计:1185600.003300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经营业态:文创商品销售、轻餐饮等。
    具体应依据房产条件,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经同意后可开展租金调整方式每两年递增年租金5%
租赁押金首年一个月租金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其他情况    1.店铺现状:简装。
    2.上下水、电正常。
    3.无天然气、暖气。
租赁期限首次房屋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如承租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形,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方对商铺再次评估,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后,按照再次评估价延长租赁期限2年。若承租方不符合延长情形招租方不同意延长的,则合同到期终止。起租日按照合同约定
装修免租期3个月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其他由承租方自行使用产生的支出如水费、电费、维修费、综合管理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三、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西安曲江艺术康旅发展        
    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斌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9)
西亚鼎房咨字(2026)0017号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1.该租赁项目只提供房屋,不包其他设施设备;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业态经营方案;
    3.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4.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屋相关情况;
    5.各房屋打包招租,不分割招租;
    6.不得转租、分包、抵押;
    7.不得从事涉宗教经营内容,经营符合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8.承租方不得改变经营用途;
    9.承租方营业时间以景区营业时间为准;
    10.承租方日常经营应接受招租方监督管理;
    11.租赁房屋以现状交付,装修费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需恢复原状。
    12.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协议》范本签订协议,若在7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协议,视为违约;
    13.该项目租赁押金需一次性、足额缴纳。
    14.该项目成交后租金包含物业费,详见《商铺租赁合同》
信息披露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招租方支付首期租金。
    3.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第一年总租金的5%计算。
    4.实测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则双方依据成交单价及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屋租金。
    5.与招租方有法律纠纷或前期欠招租方租金未结清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6.具体租赁条件及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内容约定为准。
    7.商铺以现状交付(存续期商户遗留或未拆除装修、设施及遗留物),承租方需要拆除改造及新增装修投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履行租赁标的物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相关权利义务,按约定缴纳相关费用等。妥善使用租赁标的物及所附装置、设备,并负责对公共区域进行保养,就租赁标的及所附装置、设备的损坏、失灵及异常状况及时向出租房书面报告。
    9.承租方使用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属乙方非正常使用、擅自修改有关设施造成的损坏、所需的维修费用及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公共区域及租赁标的物的日常保洁卫生、安全、绿化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11.承租方如在租赁标的物安装标识或广告,必须事先取得出租方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承租方自费安装和维修该标识或广告并购买保险。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元)350000.00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处置方式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保证金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保证金扣除条款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及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交易中心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招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2.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3.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4.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5.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6.最高报价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7.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8.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9.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咨询电话及报名地址招租方联系人:  屈女士        联系方式:19909272922
交易机构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029-89129655
报名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369号曲江创意谷A座11楼
附件

《房屋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