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陕股交”)资本市场服务功能,引导和带动资本市场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提供“快速对接、专业度强、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陕股交现面向社会征集区域股权市场专项产品服务合作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合作对象
陕股交选择具有一定专业能力,拥有丰富服务经验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股权投资机构、专利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作为合作机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本市场专业服务。
(二)合作领域
服务中小企业在日常经营、股权投融资、企业上市方面的发展需求。
(三)合作模式
陕股交在日常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收集企业业务需求,根据企业需求选择合适的合作机构,共同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二、合作机构申请条件
(一)券商保荐机构
1.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保荐业务部门具有健全的业务规则、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销售能力等后台支持;
3.最近3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二)会计师事务所
1.依法成立2年以上,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由有限责任制转制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营期限连续计算;
2.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人,其中最近1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10人;
3.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②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③申请证券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三)律师事务所
满足以下两套标准中任意一套:
1.标准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1)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
(2)有10名以上执业律师,其中3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3)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
(4)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标准二,律师事务所最近2年内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2)最近3年连续执业,且拟与其共同承办业务的律师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3)最近3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或者接受过证券法律业务的行业培训。
(四)股权投资机构(私募基金)
1.投资机构在管的拟投资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均依法设立,且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
2.具有一定的募资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最近3年内,受托管理的基金实缴出资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在重点投资行业领域对中小企业投资成功案例不少于2个;
5.投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重大过失,无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不良记录。
(五)专利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1.具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2.遵守《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
3.执业年限三年及以上;
4.具有3名以上能承担企业上市知识产权辅导服务的专业人员;
5.最近三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含专利代理师);
6.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六)资产评估机构
1.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并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从业年限不少于2年;
2.具备省级或以上政府机构依法核定的评估资质;
3.公司制度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必要的评估设备;
5.近2年内没有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或行业协会(包括评估业协会,银行同业公会)、银行监管部门惩戒处分;
6.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按附件《申报合作机构信息填报表》模版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陕股交有权随时终止并限制与申报机构的合作。
(二)申报机构及其业务人员从事相关业务活动,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等,遵守行业规范,对其业务行为承担责任。
(三)《申报合作机构信息填报表》用A4纸打印,提交1份,并加盖骑缝章,邮寄至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收件人见联系方式,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25号西安半导体产业园C座5层),电子版(包含word版本和盖章后的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wangmengyi@sxeec.com。
(四)未按规定数量及形式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五)陕股交对本征集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陕股交王老师
电话:029-6829558117802901669
邮箱:wangmengyi@sxeec.com
原链接:https://www.sxeec.com/info.html#/infoDetail?id=3496&left=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