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挂牌公告
  2.   /  详情
曲江演艺大厦20层北侧办公区挂牌招租
发布日期:2026/11/05
阅读量:19
来源: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曲江演艺大厦20层北侧办公区挂牌招租
挂牌价(元)/年329172.00保证金(元)98000.00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1月5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披露公告期5个工作日限时报价竞价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11:00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挂牌价格(元)/年评估价格(元)/年招租面积(㎡)
曲江演艺大厦20层北侧办公区挂牌招租329172.00296254.80548.62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经营业态:办公
    具体应依据房产条件,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需向招租方报批,招租方许可后方可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经同意后可开展租金调整方式应至少以每2年(24个月)一个档期,按照市场化原则分档期重新评估确定租赁价格
租赁押金1个月租金支付方式押一付六
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其他情况    1.房屋现状:内有室内装修、设施设备,具体以现场为准。
    2.有上水、电。
租赁期限3年起租日2026年11月10日
装修免租期1个月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水电费、网费
三、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西安演艺集团创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璐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中共西安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6】24
    陕建诚润信评报字(2026)第062号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1.该租赁项目只提供房屋,不包其他设施设备。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许可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该标的为整体招租,各房屋不独立招租。
    4.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
    5.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协议,若在7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协议,视为违约。
信息披露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交易中心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招租方支付首期租金。
    3.实测面积与公示面积发生差异,则双方依据成交单价及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房屋租金。
    4.与招租方有法律纠纷或前期欠招租方租金未结清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5.具体租赁条件及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约定为准。
    6.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要拆除改造及新增装修投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元)98000.00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处置方式    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无息返还。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保证金扣除条款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及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交易中心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招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2.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3.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4.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5.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6.最高报价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7.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8.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9.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咨询电话    招租方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7600850916
    交易机构联系人: 贾女士     联系方式:029-89129655
    报名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369号曲江创意谷A座11楼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